• 历史沿革
  • 学校章程(2024年核准稿)
  • 现任领导
  • 历任领导

学校概况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概况

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创办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学校迁址并启用现校名。1996年,学校开始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02年,学校由成人高校转制为普通高校。2019年,学校正式加挂“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牌子。2021年,学校正式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4年,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在学校设立“全球妇女发展合作交流培训基地”。

学校现有教职工476人、全日制在校生4291人[1]。设有妇女发展学院、法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文化传播与艺术学院、管理学院、数据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国际教育学院等教学院部。设有法律、社会工作、教育3个专业硕士授权点。本科现有招生专业18个,涵盖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工学7个学科门类。学前教育、法学、女性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5个专业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人力资源管理3个专业为北京市一流专业建设点。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始终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同行、与世界妇女进步事业发展同向。2021年,全国妇联党组批准《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改革方案》,明确了“1个阵地、1个窗口、1个摇篮、1个基地”的改革目标,即把学校建设成为妇联干部和妇女干部培训的重要阵地,中国妇女对外交流交往的重要窗口,培养服务社会、服务妇女事业、服务家庭工作和妇联工作的人才摇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家庭建设研究与创新的基地。

自2019年加挂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牌子,学校开始承担妇联干部调训任务和面向社会开展的妇女干部培训工作。截至目前,举办各级妇联、妇女干部培训班100余期,累计培训学员近2万余人。培训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并注重向民族地区、定点扶贫地区倾斜,学员来自省(区、市)级、地市级、县级、乡镇、村社区等不同层级。

作为国家妇女交流交往的重要窗口,纳米比亚总统夫人、津巴布韦总统夫人、加蓬总统夫人、布隆迪总统夫人、肯尼亚总统夫人等先后来校访问。为落实习近平主席2015年全球妇女峰会重要讲话精神,学校自2016年起开始承办商务部发展中国家妇女人才短期培训项目和硕士学历学位项目,共培养培训了100个国家近1300名发展中国家女官员。2019年,彭丽媛教授亲切会见学院全体在校学员,此项目还被写入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1年《新时代的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白皮书。学校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媒介与女性”教席单位、中国女子高等院校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秘书处单位、中国妇女研究会妇女教育专委会秘书处单位、世界女子教育联盟成员等。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男女平等意识、创新精神、国际视野、“四自”特质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性人才。拥有一批国家级省部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学校着力打造国家级妇女研究智库,设有家庭建设研究院、全国第一个设立的女性学专业、前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联合国妇女部署执行主任任荣誉教授的全球女性发展研究院、全国唯一的中国女性图书馆。学校教师深度参与妇女儿童家庭相关法律、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妇女/性别研究形成优势和特色。承担了《民法典》《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反家庭暴力法》等政策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发布妇女教育、妇女发展蓝皮书等形式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妇女工作提供智力服务。

着眼未来,学校将继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环境美校”的治校方略,秉承“崇德、至爱、博学、尚美”的校训精神,深化综合改革,厚植办学特色,奋力谱写建设一流女子大学和国家级干部培训学院的崭新篇章。

*教职工和全日制在校生的统计结果截至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