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文件
校教字[2012]3号
关于申报“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申报,计划申报2个项目,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要求各专业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填写《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附件2),并于2012年3月30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学校将组织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选,确定2个项目上报教育部。
附件1: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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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doc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处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