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文件
校教字[2014]10号

关于北京市共建项目检查和2007年以来校级 “质量工程”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学校决定对2011年至2013年的北京市共建项目进行检查,同时对2007年以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范围
(一)2011年至2013年北京市共建项目。(见附件1)
(二)2007年以来建设周期已满、尚未结题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见附件2)
二、检查及验收材料
(一)北京市共建项目
1.填报《中华女子学院北京市共建项目进展检查表》(见附件3)。
2.与项目建设相关的研究成果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 “质量工程”项目
1.填写《中华女子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4),并提交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2.教材建设项目需提交已出版教材,如未出版需提交教材完整文本及电子版各一份。
3.双语课程建设项目需提交课程课表。
4.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需将所有建设成果上传至我校精品课程网站,并保证课程建设材料完整。
三、材料提交时间
1.请各二级学院、系、部于6月6日前将检查及验收材料(电子版及文本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研科。
2.教务处将组织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对各项目进行审定。
四、其它
1.申请撤销立项的项目要说明理由,并经过各二级学院、系、部同意后,报教务处教研科备案。
2.未参加此次结题的项目且未提交撤销项目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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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1年至2013年北京市共建项目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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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07年以来建设周期已满、尚未结题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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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华女子学院北京市共建项目进展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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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中华女子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处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