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检查的通知”【京教办函(2011)67号】,我校决定对2003至2010年获得“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进行检查,检查要求见附件1。
2003至2010年我校获得的市级精品课程有:小组工作(2008年)、妇女社会工作(2010年)以及婚姻家庭继承法(2010年)。要求以上课程负责人对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认真填写《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自查表》(见附件2),并于2012年1月4日前将自查表(每门课程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
1.|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检查的通知.doc
2.|
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自查表.doc
教务处
201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