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1]15号
关于2004年以来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及“质量工程”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推进“质量工程”建设,加强“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学校决定对2004年以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2004年以来建设周期已满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及“质量工程”项目。(见附件1)。
二、 需提交的验收材料
(一)素质教育通识课程建设项目
1.填报《中华女子学院素质教育通识课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2)。
2. 与课程建设相关的研究成果(含论文获奖情况)的复印件。
(二)CAI项目
1.填报《中华女子学院CAI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3)
2. 提供该门课程的课件。
(三)教育教学改革及“质量工程”项目
填写《中华女子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4),并提交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需将所有建设成果上传至我校精品课程网站,并保证课程建设材料完整。
教材建设项目需提交已出版教材,如未出版需提交教材完整文本及电子版各一份。
二、时间安排
1.请各二级学院、系、部于12月1日前将验收材料(电子版及文本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研科。
2.教务处将组织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对各项目结题情况进行审定。
三、其它
申请撤销立项的项目要说明理由,并经过各二级学院、系、部同意后,报教务处教研科备案。
未参加此次结题的项目且未提交撤销项目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
附件1 2004年以来建设周期已满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及“质量工程”项目.doc
|
附件2 中华女子学院素质教育通识课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
附件3 中华女子学院CAI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
附件4 中华女子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