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室:
根据财务处下发《关于编制2012年财政项目(专项)支出预算的通知》,教务处负责汇总教改立项、实验室建设等与教学相关的专项,时间要求在6月25日至29日,请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填写表格,于6月28日前将需汇总的项目材料报送至实践教学科,文字版需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实践教学科邮箱,并请电话确认。联系电话:9223。
另有关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要参照校字【2010】49号《中华女子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和实施方案制定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