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编排课表是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和落实开课计划的关键环节。编排课表应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强调教学质量意识,努力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在具体安排各门课程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健康,接受能力、课程的性质特点、上课效果,尽可能提高教学资源的使用率。具体原则如下:
1、一天之内同一班级同一门课程上课时间不得连排4节课(艺术类的技能课、实验课除外);学生自学难度较大的课程尽量不安排在同一单位时间段(如上午、下午或晚上)。
2、同一教师(包括外请教师)在一个上午或下午或晚上连续上课时间不超过4节课(实验课除外)。
3、为提高上课效果和充分利用教室资源,3学时的课程应采用单双周排课办法(即单周4节、双周2节或双周4节、单周2节)。确需一个单位时间内安排3节课的,应考虑安排在下午或晚上。
针对目前排课情况,再次强调请各教学单位严格遵守以上排课原则,调整相应编制课表。涉及教师跨系部授课,其排课管理由授课系部(教师所在系部)负责,开课系部(学生所在系部)应主动与教师所在系部(授课系部)进行协商,共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