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期初向任课教师反馈教学意见与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09点击:发布人: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了更好地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保障学生与任课教师之间及时有效地进行沟通,请各位班级学习委员于开学第五周(10月9日—10月13日)内收集学生对于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任课教师,以便任课教师能及时有效地改进后续的教学活动。反馈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方式方法、教学内容、课堂组织、语言表达、课堂纪律以及学生期望等内容。 教务处 201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