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高等学校“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2017年北京市高等学校“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北京市教委的通知要求,每校限报一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教学名师的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二)申报教学名师的高等职业院校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学年(2013-2016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三)非现任校级领导。
(四)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五)原则上需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或者北京市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六)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七)往届“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不可再申报。
请各二级学院、系、部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高等学校“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于3月2日前将推荐表(附件2)报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1.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高等学校“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docx
2. |
附件2: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doc
教务处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