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拟开设4门全校性公共选修课,4门课程全部为素质教育通识课。其中包括:礼仪与修养类课程1门;人文类课程3门。具体内容详见《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一览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公共选修课学分要求
根据《2008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学生需要从人文、社科、理工、艺术、礼仪与修养五大类课程中修满6—10学分方可毕业。各专业素质教育通识任选课学分要求如下:
序号 | 院系 | 专业 | 学分数 |
1 | 性别与社会发展学院 | 女性学 | 8 |
社会工作 | 8 |
社会学 | 8 |
2 | 法学院 | 法学 | 8 |
3 | 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8 |
财务管理 | 8 |
审计学 | 8 |
人力资源管理 | 8 |
旅游管理 | 8 |
市场营销 | 8 |
4 |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6 |
应用心理学 | 6 |
5 | 艺术学院 | 艺术设计 | 6 |
文化产业管理 | 6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8 |
6 | 计算机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8 |
7 | 外语系 | 英语 | 6 |
8 | 金融系 | 金融学 | 6 |
9 | 汉语国际教育系 | 对外汉语 | 10 |
二、选课对象及要求
本次学生网上选课的对象为2011级本科学生和2012级高职学生。本次选课允许选2门课程,不超过4学分。
三、选课时间安排
时间:1月9日(周五)15:00时至1月12日(周一)24:00时
该选课阶段采用先到先得原则,不采取抽签。请各系部教学秘书通知本专业的学生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选课。
教务处
2015年1月9日
附件1:|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课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