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各二级学院、系、部提出的修改意见,教务处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相关规定行了修订与完善。主要内容包括《中华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中华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及处理办法》、《中华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假处理办法》和《中华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手册》,具体内容见附件。
现就本次修订(请特别关注黄色底纹文字内容)征求意见,请各二级学院、系、部收集、汇总意见后,于2014年10月17日之前将意见纸质版(加盖公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650988@qq.com。
附件:
|
中华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2014修订).doc
|
中华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及处理办法(2014修订).docx
|
中华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假处理办法(2014新增).docx
|
中华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手册(2014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