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
为了培养学生的研究与创业能力,推动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的开展,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申报要求
1.学生以个人或团队形式进行申报,鼓励跨专业、跨二级学院、系、部组队,但同一项目只能向一个教学院、系、部申请。每个团队不得超过3人,且只能选择1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
2.每名学生限参报一个项目,已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但尚未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本项目,如发现重复报名者将取消申报资格。
3.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学生组队时应注意成员的在校时间,即团队成员在校时间不能少于项目执行时间,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必须完成项目。
4.学生自主选题,要求选题新颖、目的明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探索性。
5.每个项目需配备1名校内导师,如有特殊需要可配备1名校外导师。指导教师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或由项目负责人直接聘请。
三、项目经费资助金额
每个项目资助5000元。
四、申报程序
1.申请项目的学生或团队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1),其中经费预算部分严格按照项目开支范围及标准(附件2)制定,向二级学院、系提交申请。
2.二级学院、系工作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评议、择优向学校推荐。
五、申报时间
二级学院、系于2014年10月10日下午4:00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请各二级学院、系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学生积极申报。
附件1:|
中华女子学院大学生科学研究院创业行动计划申请书.doc
附件2:|
项目开支范围及标准.doc
附件3:|
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处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