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08年院级及北京市级教改立项项目的紧急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08-06-23点击:发布人:

    关于申报2008年院级及北京市级教改立项项目的紧急补充通知

     

    各系、部:

    2008年教改项目将通过网上进行评审,而院级、市级教改项目的申报要求和评审标准有所不同,因此,根据《中华女子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通知》(院教字【200820号)要求,请各系教学秘书通知本部门2008年院级教改项目申报负责人,如果有意申报市级教改项目,务必于624前提交申报市级教改立项的材料,并按附件1中的流程说明登陆学院精品课程网站,上传或修改评审所需要的院级及市级教改立项申报材料。

    附件:1. 2008年院级、市级教改立项网上申报流程说明

          2. 中华女子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评审标准

          3.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评审标准

     

     

    教务处

    2008623

    |  关于申报2008年院级及北京市级教改立项项目的紧急补充通知.doc

    |  中华女子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评审标准.doc

    |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评审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