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调整说明
各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按照中华女子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字【2010】2号)的规定,从本学期开始采用该规定中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由于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政策尚未出台,因此教学工作量的酬金暂按目前职称标准发放。
特此说明。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节选)
附件2:中华女子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补充规定(试行)
教务处
2011年09月23日|
关于2011-2012-1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调整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