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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2012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4点击:发布人:

    关于规范2012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中华女子学院关于修订2012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校教字[2012] 1号)和《关于组织201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的通知》,为了规范培养方案,完整表述学生的人才培养要求,要求各专业按统一格式描述培养目标、规格和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规格的表述

    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表述要在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总定位的基础上,把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表述上。

    表述格式为:“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专业的定位)、知性高雅的应用型女性人才。”

    二、培养要求的表述

    本部分包含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

    通识教育的培养要求由学校统一规定,统一在培养方案原则中表述。

    专业教育的培养要求要求由各专业把专业最核心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表述出来。

    如复旦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培养要求:要求学生树立“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伦理,领悟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掌握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方法和技能;了解社会工作相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善于分析社会现象和解决社会问题,具有较强的论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培养方案公共课调整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将《礼仪与修养》课程放入共同基础课程(公民基本教育课程)模块中,同时将博雅课程必修学分调整为12学分(文学与艺术模块4学分,其它模块2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专业

    开课学期

    理论

    实践

    礼仪与修养

    24

    8

    2

    英语、旅游管理、法学、审计学、市场营销、社会工作、社会学、对外汉语、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

    1

    金融、艺术设计、学前教育、女性学、应用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

    2

    各专业最迟于618日前将修订后的培养方案提交教务处教研科。

     

     教务处

                                                                             201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