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12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中华女子学院关于修订2012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校教字[2012] 1号)和《关于组织201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的通知》,为了规范培养方案,完整表述学生的人才培养要求,要求各专业按统一格式描述培养目标、规格和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规格的表述
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表述要在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总定位的基础上,把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表述上。
表述格式为:“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专业的定位)、知性高雅的应用型女性人才。”
二、培养要求的表述
本部分包含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
通识教育的培养要求由学校统一规定,统一在培养方案原则中表述。
专业教育的培养要求要求由各专业把专业最核心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表述出来。
如复旦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培养要求:要求学生树立“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伦理,领悟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掌握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方法和技能;了解社会工作相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善于分析社会现象和解决社会问题,具有较强的论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培养方案公共课调整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将《礼仪与修养》课程放入共同基础课程(公民基本教育课程)模块中,同时将博雅课程必修学分调整为12学分(文学与艺术模块4学分,其它模块2学分)。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专业 | 开课学期 |
理论 | 实践 |
礼仪与修养 | 24 | 8 | 2 | 英语、旅游管理、法学、审计学、市场营销、社会工作、社会学、对外汉语、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 | 1 |
金融、艺术设计、学前教育、女性学、应用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 | 2 |
各专业最迟于6月18日前将修订后的培养方案提交教务处教研科。
教务处
201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