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系、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和北京市教委《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学校需上报2011-2012年度(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实验室相关数据。
请各部门如实填写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和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http://202.4.130.200:81/)下载。
各填表部门负责对所填数据进行检查、核实,经审核无误后打印,经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实践教学科邮箱。报送时间截止为9月21号。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实践教学科联系。|||
教务处
201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