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教学成果奖项目完成人:
中华女子学院第三届(201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已经评选出来,为了完善成果材料,为申报北京市教学成果奖做准备,要求获奖项目根据《中华女子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对申报书和成果总结进行修改完善,为了帮助老师们做好修改工作,特提供范例作为参考(附件2、3)。修改后的申报书和成果总结于9月10前报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1. |
中华女子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指标体系.doc
2.|
申报书(范例).doc
3.|
成果总结(范例).doc
教务处
201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