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给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结合学校的实际教学情况。现将我校本学期有关自习教室调整如下。
一、自习教室安排
1.开放主楼第二阶梯教室(253)和第三阶梯教室(356)为通宵自习教室。由于白天有课,请学生自习后务必将本人书包、课本等私人物品带离教室。
2.主楼201、202、203和205为社工实验室,尚未开工,暂作自习教室。
二、特别说明
1.任何人不得用书本等物品私自强占自习教室座位,随到随自习,并做到个人物品随行带走;所有物品不得放在自习教室占座,一经发现,立即清理,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2.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上涂写、刻画和随意张贴,不准随意把教室内配置的桌椅及设备搬出教室,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系(部)及班级责任。损坏公物要赔偿。
3.学生不得在教室进餐,不要把食品、饮料带入教室,以免影响教室卫生。
4.使用教室的学生请自觉遵守《中华女子学院教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华女子学院教室文明公约》。
附:《中华女子学院教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女子学院教室文明公约》
教务处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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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教室使用管理办法(试用).doc|
中华女子学院教室文明公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