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校教字[2013]6号中华女子学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3-04-28点击:发布人:

    中华女子学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各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现将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课程考试管理流程要求。本学期将采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考试管理,具体操作流程见下表:

    课程考试管理操作流程

     

    管理流程

    具体步骤

    课程考试管理

    维护考试安排

    1.根据开课计划列出课程

    2.确定需要出卷考试的课程

    3.进行考试课程的系统维护(时间、班级、地点)

    4.检查是否冲突和漏排

    5.发布考试安排

    维护监考

    1.确定监考人数,指定监考教师

    2.检查监考安排

    输出考试安排

    公布全校考试安排

    ()监考教师编排。监考教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包括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场次安排。原则上每天安排一科考试。考试科目不多的专业,每隔一天安排一科,最后一天(712)要求所有专业均安排考试。

    (四)非笔试科目的报送要求。本学期非笔试科目要求按照附件1的格式上报相关信息。

    (五)报送时间。公共基础课程考试安排报送时间为58之前,专业课程考试安排报送时间为510之前。

    二、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71日起712,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午 9:0011:00

    下午14:0016:00   (北校区下午13:0015:00

    三、试卷管理

    (一)试卷命题。二级学院、、部要重视试卷的命题工作。教师要严格按照《中华女子学院有关考试工作的规定要求进行试卷命题。

    (二)试卷印制、发送。本学期试卷仍然采取统一管理模式,要求二级学院、、部522日前将试卷的电子版和文字版(AB试卷及参考答案均要求标注页码)及试卷印制单(加盖系章)各一份送交学籍科统一印制保管。试卷印制、发放管理流程见附件2

    未能按时上交试卷的,试卷的印制和保管将由各二级学院、系、部自行负责。

    四、监考管理

    (一)监考安排。原则上一个考试班不超过60人,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老师。任课教师担任主考。主考教师要遵守监考守则,要求主考教师考试过程全程在场,以便解决试卷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女子学院《监考守则》,对考生要严格管理和要求,考试完毕后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各二级学院院长、系、部主任和教学秘书不担任监考教师。

    (二)考场纪律。各二级学院、系、部对考试纪律要作为重点来抓,在期末考试前对教师进行监考培训。要求召开学生考前动员会,重申《中华女子学院考场纪律及违纪处分办法》,让学生了解学校相关的违纪处分规定。

    (三)领导巡考。期末考试期间,学校领导,教务处及二级学院、系、部主要领导将到考场巡考,了解考场纪律情况。

    (四)作弊处理。考试中出现学生作弊,请监考教师及时上报作弊情况,填写“考场记录单”、“中华女子学院考试考生违规作弊情况登记表”,要求考生和监考教师签字。 在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考场记录单”和“中华女子学院考试考生违规作弊情况登记表”交开课系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交到学籍科,学校在第一时间通报学生作弊情况。

    五、成绩管理及相关事宜

    (一)要求任课教师原则上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同时将学生成绩的文字版报送各有关二级学院、系、部办公室,并登录教务系统,输入成绩。

    (二)请各二级学院、系、部教学秘书及时检查并校验任课教师的成绩录入情况及正误,以保证教务系统自动生成学籍总表成绩的准确性。如有错误,填写“中华女子学院成绩更正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修改。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处  

       2013428

     |  校教字[2013] 6号中华女子学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