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文件
校教字[2013]13号

中华女子学院关于开展
201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2015年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3]338号),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数量及资助额度
根据北京市教委的通知要求,我校本年度可申报北京市的项目额度为3项,包括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其中重点项目限额1项。我校2013年度计划立项13-15个项目,并从中择优推荐上报北京市教委。
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
二、项目立项范围和要求
项目立项范围和要求详见《2013~2015年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指南》(附件1)。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重点在以下范围予以立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结构调整与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团队与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大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培养、素质教育研究、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四、项目立项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五、项目材料申报及评审
1.申报材料日期。截止2013年9月1日,各部门将申报材料统一报教务处教研科。
2.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华女子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3. 评审程序。各部门的申报项目需经所在二级学院、系、部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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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3-2015年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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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华女子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doc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处
2013年7月14日